第27章 第 27 章_关于成为女孩子的MO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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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第 27 章

  [欧巴]

  ,。

  我在这个城市里活了二十五年,头一回碰到银行抢劫,是不是针对我和公输的暂且不提,但是,尼玛,劫匪也撤的太快了吧,前后没用上两分钟就撤了。

  劫匪一走,慌乱的人群纷纷往外跑,我也要拉着公输回家,这地方真是没法呆了。

  公输却拦住我,说:“在这里等一会儿吧,那些人手里拿着的暗器挺有意思。”

  不愧是古代出名的军工专家,专研劲儿上来我阻止不了,在警察还没来的时候公输就把墙上所有的弹孔摸了个遍。

  劫匪走了不到五分钟,警车呼啸而至,驱散人群,拉起警戒,将目击者召集一处,依次录口供。

  我把公输拉回来说:“警察都很多疑,你要是对枪表现的太热心他们会怀疑你的。”

  公输点点头,望向一个拿小本子录口供的警察,抿嘴一笑,在我耳边说:“你说秧歌用她那张脸嫁祸你是凶手,那么只要找出秧歌,把她扔到警察面前,你的嫌疑就洗清了,对不对。”

  我点点头,是这个理。

  “那我会找出秧歌,决不让你受冤枉。”公输说完就走到一个指挥现场的警官面前,正色道:“我要求单独录口供。”

  警长忙的焦头烂额,这会貌似还有人给添乱,他脸色很不好,“这位先生,录集体口供是不需要单独录的,除非你有特别的理由。”

  “我能将劫匪的身高体重穿着,从他们进门起的一切举动全部告诉你,我能保证百分百准确,之所以这样做,一是需要身份保密,二是不想我的女人因我的举动陷入危险中。”

  公输看着我满眼的爱意,我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,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秀恩爱好嘛。

  那位警长这才开始正视公输,见公输一点都没有开玩笑的意思,便带着我俩去了临时办公场所。

  年轻警官首先介绍自己,“我叫杨斯文,是刑警队队长。”他说完便吩咐手下开始录口供。

  公输坐下,先管警员要了几张白纸,他握笔的姿势有点怪,笔在纸上画了几下才明白用法,接着他边画边说:“劫匪一共是三个人,头上都带着黑色面罩,他们在九点三十分左右进入银行,在运钞车走后不到五分钟开始实施抢劫行动。”

  听到这里,我好庆幸昨天教了他如何看时间,另外他除了过目不忘之外还能过耳不忘,运钞车这个词我只提过一遍,还是不经意的提起,他都记住了。

  公输在纸上像画地图一样的将劫匪进来走动的位置画的一清二楚。

  杨斯文和手下的警员看的面面相觑,为了避免冷场的尴尬,我拿过来那张纸,将公输的意思又说了一遍。

  我说:“他们一个人站在大厅中央,上穿黑色衣服,没有品牌标识,下穿淡蓝色牛仔裤,脚蹬耐克跑鞋,红底黑面,带黑色手套,大约一米八三以上,本地口音,他一共开了五枪,前三枪打在银行的闭路电视上,百发百中,站在距离柜台十米左右,控制人群。”

  “另外一个人用枪控制了银行周边准备办理业务的人,他没有开枪,身高一米八左右,穿着与一八三一样,区别是带白色手套。他控制人群的同时用凳子敲碎了柜台的玻璃,方便第三个劫匪进入,第三个劫匪身材瘦小,身手灵活,一身黑色呢子运动服,黑色耐克跑鞋,他进入柜台后两分钟从里面打开防盗门跑出来。”

  小警员记录的很快,杨斯文惊奇全写在脸上,问公输,“你是警校的学生?”

  “警校?”公输看看我,他不知道警校是什么意思。

  我赶紧说:“不是,他只是记忆力比较好。”

  虽然这感觉来的有点不合时宜,但我的内心冒出无数个粉泡泡,每一个上面都写着,这是我男人,这是我男人。

  男人的智商果然是女人的春药,冉启智智商也很高,但无法让我产生崇拜的感觉。

  这时,杨斯文的一个手下进来汇报:“老大,没追上,跑了,劫匪一路开车往紫泉街逃窜,行至新福民居上了天台,我们的人一直追到天台上,你猜他们是怎么逃脱的?”

  杨斯文斜睨他一眼,一副你再不说我就炒你鱿鱼的嘴脸,手下一哆嗦,赶忙道:“他们居然用攀岩的设备绑在隔壁小区的天台上,一跃而下,徒手啊,老大,三十三层顶楼,由于重力的作用向下滑了十层左右,又徒手攀岩,上了天台,那边有人接应,我们的人在现场布控,不过我估计人早跑了,布局这么精密,换装的衣服一定会带的。”

  杨斯文抻抻胳膊,哼了一哼,看看我和公输说:“好久都没碰到这么激动人心的案子了,就看看鹿死谁手。”

  最后我留下了我的手机和身份证号码,杨斯文也没追究公输没有身份证的事。

  我们刚走出银行,突然公输身上传来哔哔声,我上面打量他正纳闷他怎么会有手机。

  公输一脸无辜的望着我,从宽大的袖子里拿出纹身妈给的手机说:“我看挺好玩的,就把它带出来了。”

  我忍住了想凑他的冲动,你知不知道手机有定位,知不知道!

  我抢过手机打开一看,纹身妈发来一张地图,还标识秧歌所在位置。

  我犹豫要不要踏进这明显的圈套,公输来者不拒,十分傲娇地说:“我与秧歌同时学习这个世界的规则,她却胜我一步,我不高兴,所以我必须去。”

  他都这样说了,我能说什么呢,何况请君入瓮的把戏从来也轮不到秧歌做。

  公输在追踪这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,尽管这个世界变化快,有些老套路依然可以用。

  他带我到酒店隔壁的一间小超市门口站着,说:“我大概知道你说的摄像头的用处,现在我们要做的是避开摄像头,去看看那房间有没有秧歌。”

  我懂,如果那个酒店房间有死人,我和公输又脱不了关系。

  我看公输那张英俊的不像话的脸,邪恶一笑,“先生,你是假扮工作人员呢,还是应招生呢?”

  公输吃过亏,坚决不上当,他邪魅的低低一笑:“你做什么,我就做什么。”

  富丽堂皇金光闪闪的大酒店,它的员工出入场所可不怎么样,国内国外大同小异,我和公输走进唯一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女更衣室。

  每一个柜子里都有一把小锁头,我挨个看看,终于找到一个健忘的服务员没锁门,我换上她的工作服,推着无人看管的手推车,带着应招生公输找到秧歌的房间。

  门没锁,好像是故意等着我们来。

  公输走在我前面进去房间查看一番,一个人都没有,正要出去,我突然听见一阵杂乱的脚步声。

  脚步声在我们所在的房间门前停止,我没有顺风耳的异能,但从小如履薄冰的生活,也练就了一番敏锐的感觉。

  外面的人是冲着我们来的,是谁,会是谁?

  几乎是电光火石之间,门砰地一声被踹开了,两个手持手枪,身穿警察服装随之冲进来,公输立刻挡在我身前。

  两名警察只皱着眉头看了我们一眼,其中一个拿枪对准我们,另一个继续端着手枪往房间里走。

  随后又跟进来至少五名警察,逐步搜查屋子,最后一个人对杨斯文说:“老大,没人了。”

  杨斯文嗯了一声,步伐矫健的直冲我们而来,问:“你们在这里干什么?”

  如果我估计没错的话,杨斯文应该是为银行抢劫案而来,重要的是银行抢劫案跟秧歌有什么关系?秧歌已经加入4f集团,并带着集团头脑来到中国抓公输,那么此刻的情况只能说明一点,4f集团将我们引到这里来,妄图用中国警力牵制公输,在往深一点想的话,非常有可能,银行抢劫案的始作俑者就是4f!

  我此刻非常后悔要避开摄像头,我们不止避开了摄像头,连在走廊里都带着口罩。

  公输大概也想通了这一层关系,并不开口辩解。

  “跟我回警局再录一次口供吧!”

  杨斯文做出请的姿势,我和公输就被警察簇拥着走出房间。

  这时,一个酒店主管装扮的人在走廊里疾步向我们走来。

  突然,我感觉到公输身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杀气,不加掩饰,这种杀气是我非常熟悉的感觉。

  而走廊那头,穿着酒店制服的杀手马上要扣动扳机,公输的身体在这一刻立即进入备战状态,笔直的身体散发出逼人的气息。

  他几乎是与杀手同时有所动作,杀手开枪,他矮身一拱,拱住我的腰,将我带进客房,顺道还捞了杨斯文一把,随手快速将门反锁。

  感谢我们是刚走到门口,否则连掩体都找不到,白白让杀手突突死。

  杀手是4f派来的人无疑,只是他们已经成功的将引线引到公输身上,为何又来这里枪杀警察呢?

  “他们像嫁祸我。”公输说:“就跟道士要嫁祸你一样,这计策应该是秧歌的手笔。”

  m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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